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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城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坚持“量入而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饶平县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根据本校实际,经行政和教职工代表反复研究讨论决定,制订本制度:
财务收支管理:
学校的各项收,必须全额由学校财务部门纳入收支计划,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
各项专用资金,要坚持先存后用,严格按规定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挤占和超支。
学校工切现金收应由财务部门入账并及时缴入专户银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籍口先支学校现金,出纳员备用金规定为 3000元。
应上缴县的各项款项,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延或少交;应下拔的款项要及时拔还属下单位或个人,不得扣留和挪用。
要增强纳税意识,报销单据应尽可能持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特别是 1000元以上单据,坚决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方允报销。大额单据要附上明细,自制凭证应有原始凭证作附件。坚决杜绝不合理单据入账。
学校支出应实行预算支出,量力开支。力求避免负债运行。
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项支出单据均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和校长审批。
支出金额在 1000元至5000元以内的单据,必须有两位行政领导以上的证明,及校长审批。
支出金额在 5000元以上至50000元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在支出单据上签名证实,再经校长审批。
支出金额在 50000元以上的基建和购置项目,必须事先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在支出单据上有全体领导班子签名证实和县教育局审批报告为附件。
固定资产和实物管理:
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的购置,核销由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后勤主任负责。对固定资产和实物逐一造册入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点。
学校领导、教职工调动,不准带走属学校固定资产的物品。
各项工作津贴标准与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实际经济状况,体现“奖勤罚懒”,及教职工福利,每年对各项工作津贴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详见《所城中学各项补贴、奖励暂行规定》和《所城中学教职工公费医疗补充规定(试行)》。
健全财务监督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财务审核小组(由学校领导、财务人员,及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人员每学年再作适当调整。
每学期进行一次财务内审。
每学期末及年终由内审组组长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公布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审核情况。
本制度从 2004年9月1日起执行,如今后视实际情况尚须完善更改的再经行政及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决定。
所城中学
20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