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考勤管理机构
1.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
2.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学校教师的考勤登记,并及时将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3.学校总务处负责做好学校职工的考勤登记,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第二条
考勤管理及批假权限
1.请假1天,教学人员由教务主任批准。班主任由政教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
2.请假2—5天,由校长批准。
3.请假一周以上,由行政会研究批准。
4.行政人员请假由校长批准。
5.批假后有课者应报予教务处。
第三条
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请病假2天以上需出示医生证明。
2.职工旷工每天扣款20元,当月不够扣者累至期末,从综合奖金中扣除;连续旷工超过5天者取消期末综合奖金;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
,视为自动退职。
3.教师旷课每节扣款20元,当月不够扣者累至期末,从综合奖金中扣除;全学期旷课超过4节者取消学期综合奖金。
4.教职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职工会议、教研组活动、升旗无故缺席者每次扣款20元,请假经批准没有参加者每次扣款5元。累计至期末从奖金中扣发。
5.班主任早读跟班缺勤每次扣除班主任津贴2元,迟到(5分钟以上)二次以缺勤一次计。班会课缺课一节扣除班主任费10元。
6.教职工请事假每天从当月津贴中扣发2元外,每节课扣款4元。并取消该月的考勤奖,期末统计。
7.教职工请病假每天从当月津贴中扣发2元外;每节课扣款2元.。并取消该月的考勤奖,期末统计。
8.教工函授、培训请假,缺课不能补回的每节扣款2元。
9.凡旷工一天或上课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5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10.请病、事假连续5天的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11.全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20天,扣除学期综合奖的30%.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超过30天,扣除学期综合奖的50%.事假超过30天,或病假超过60天,免除学期综合奖。以上情况的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取消。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男3天,女7天;晚婚者(年龄超28周岁),增加婚假7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
3.正常产假
90天,晚育、难产增加产假15天(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4.特殊情况请假者,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
原则上扣发款总计按全学期终合奖金为限。情节严重者由校长办公会议另行研究处理。
第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室。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所城中学
2005年2月18日